空南三村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二月份第一次會議紀錄
時問:中華民國100年2月11日(星期五)晚上8:00~晚上11:30
地點:文康中心
會議主席: 主任委員李青峻 記錄:總幹事黃維祥
出席:林政良、鄭信福、魏三全、林秀章、柯英彥、許瓊華、鐘駿、李青峻、龔勳剛、王梅苓、王平文。
會議程序:
壹、主席報告
貳、追認上次會議紀錄
叁、管委會會務報告(略)
肆、提案討論:
案由一、100年度社區共同消防防護協同會議。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一、通過本社區年度消防防護計畫書,報消防局備查。
二、利用社區滅火器到期前,預計6月份舉行社區消防演練。
案由二、100年度社區消防機電三合一服務合約審查。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三、99年度社區消防安全申報缺失改善作業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
一、 因國霖機電於過去一年未針對社區請國霖機電針對缺失,哪些項目可以修理,哪些項目必須更新,重新報價,以通過消防複檢為優先修護項目。
二、 請總幹事將消防缺失維修廠商徵選資訊傳給台北市及新北市公會,請其他廠商報價比較。
案由四、有關停車場臨時管理辦法及重抽車位事宜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本案另於2月18日召開臨時會議,專案討論。
肆、臨時動議
案由一、有關第三屆進入辦公室及辦理交接事宜公告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
有關第三屆進入辦公室及辦理交接過程如下:
(一)、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依據99年12月11日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會同律師、里長、警方進入辦公室,清點財物。
(二)、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與第二屆管理委員會趙懷梓主任委員於99年12月31日辦理移交。
(三)、第三屆管理委員會通知第二屆前主委劉炳南先生歸還個人持有之管理委員會資料。並於100年1月11日清點列冊保管。
(四)、第三屆管委會於100年1月11日,會同律師、管區、鎖匠,開啟經第一、二屆管委會貼封條之檔案櫃,清點財物、列冊保管。
(五)、有關辦公室內清點列冊文件均經在場律師逐一清點照相存證,清冊由律師簽名。
案由二、有關部份委管車位住戶拒絕繳交清潔費處理情形。
決議:
一、依據第二屆管委會決議公共基金部份返還發放原則處理,99年12月(含)前有管理、清潔費尚未繳清者,暫緩發放,待繳清後再核發。
二、管理、清潔費欠繳住戶限於100年2月底前繳清欠額,逾期未繳清者,返還金額回存公共基金帳戶,以利會計結帳作業。俟日後住戶結清欠繳費用後再專案處理。
案由三、有關住戶緊急聯絡電話資料,準備一份放置警衛室案。
提案人:龔勳剛委員
決議:
一、同意將住戶緊急聯絡電話資料準備一份放置警衛室。
二、公告請不願意留聯絡電話之住戶向管委會登記。
三、對不願意留緊急電話之住戶,若發生緊急事件,影響救災、救護,造成人員、財物損失及賠償責任,請自行負責。
伍、主席結論(略)
下次會議時間:2月18日晚上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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