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南三村第三屆管理委員會三月份臨時會議紀錄
時問:中華民國100年3月25日(星期五)晚上8:00~晚上11:00
地點:管委會辦公室
會議主席: 李青峻 記錄:總幹事黃維祥
出席委員:李政良、鄭信福、魏三全、柯英彥、許瓊華、鐘駿、李青峻、
王平文、王梅苓
請假委員:林秀章、龔勳剛
會議程序:
壹、主席報告(略)
貳、確認上次會議記錄
一、有關劉炳南告管委會上訴案,是否聘請律師辯護案:修正為:
1.維持原議由王平文委員代表管委會出庭辯護,伺後續狀況再討論是否聘請律師。
2.請一審辯護律師提供一審的相關訴訟資料。
二、有關社區花圃收歸管委會統一規劃管理維護,住戶自行種植之花木處理方式,修正為:住戶自行種植之花木,限於4月30日前自行移除,屆時未移除之花木,由管委會統一運用管理。
三、有關管理清潔費收支管理辦法案,修訂第二條第八款:遇緊急特殊狀況,有危及社區生命、財產安全疑慮時,授權主任委員做必要緊急處理,經費動支不受以上各款規定限制。但須依規約規定期限內召集委員會議審查追認之。若委員會否決該項支出,應立即停止後續費用支出。
四、有關住戶申請調閱複製前國宅第五屆管理委員會於99年9月14日移交保管之自97年12月6日至98年6月30日期間的支出憑證檔案。維持原議:依據規約定27條辦理,住戶申請調閱、複製文件。
並於下次會議討論是否限制住戶調閱的文件內容期間。。
伍、提案討論:
案由一、電梯年度安檢荷重測試費用支出審查。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因大同奧的斯未事前通知必須收費,管委會原則不付費,請奧的斯代表回公司反應,於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二、台北市100年度社區省電照明設備補助申請案。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同意申請補助款
案由三、增加監視器主機及監視鏡頭12處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
一、同意增設監視器。
二、請廠商報價後,預算於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三、有關停車場臨時管理辦法及重抽車位事宜
提案人:管委會
決議:
進行條文複審通過第1條到第11條。
1. 修正第二條條文為:
本社區地下室停車場,依據建築使用執造規劃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使用
2. 修正第三條條文為:
凡本社區之住戶及使用人均應遵守本規則之規定繳納管理清潔費。
3. 修正第三條條文為:
有事實居住於本社區者得將機車停放於機車專用停車格,限每戶最多登記兩個車位,如停車位不敷使用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汽車車位承租人,以機車代步進入本社區地下停車場時,應辦理機車停車證始得進入,並停放於機車專用停車位及繳交機車清潔費。機車停車位不足社區住戶使用時,得禁止進入。
4. 刪除第11條。
陸、臨時動議
其它決議事項:
1.同意目前存放於國泰世華銀行之前國宅結餘款11543716元定存單解約,改以每筆250萬元定存方式,增加利息收入。
2.同意自4月1日起試辦,管委會辦公室每週三晚上延長服務到8點部份,改為每週六早上9點至12點半,視成效再作檢討。
3.有關部份住戶仍欠繳99年度清潔費部份,仍應按缺繳金額補繳。
4.有關國霖機電負責消防缺失維修驗收事宜,待消防局安檢通過後,付款前安排委員會驗收。
柒、主席結論 (略)下次會議時間:4月8日(星期五)晚上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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